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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中医医院新增一台DS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

作者: 日期:2018-08-28 09:06:00 浏览量:

濉溪县中医医院新增一台DS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论

竣工环保验收单位的基本情况和验收项目的基本情况

为了更好的服务患者,濉溪县中医医院拟将康复病房楼二层北侧改建为DSA机房(康复病房楼二层原为病房),在机房内配备一台DSA。

我院于2017年委托环评单位江苏辐环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于2017年4月14日取得环评批复,批复编号皖辐射报告表(2017)438号。

目前,新增一台DSA项目项目的建设落实了国家相关标准、环评报告表及环保部门批复的要求,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安全措施设施运行正常。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及批复一致。

我院于2017年7月27日取得安徽省环境保护厅重新核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皖环辐证【01829】(见附件4)。其中活动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医院目前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共9台,具体为:一台DSA、一台CT机、一台数字胃肠机、两台C型臂、两台DR机、两台X射线摄影机。

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文件的要求,本项目需要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我院特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针对项目建设中采取的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的建设情况

新增一台DSA机房位于濉溪县中医医院康复病房楼二层北侧,DSA机房屏蔽施工方案见表2-1,与环评所确认的方案一致。符合《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要求。我院在DSA机房入口处设置有密码锁,病人在手术时,病人家属等公众人员无法进入手术室外走廊,因此机房受检者防护门外不设置“射线有害,灯亮勿入”的警示语句。我院在DSA机房出入口处安装了电动防护门;在门外设置有电离辐射警示标志,安装了醒目的与受检者进出防护门联动的工作状态指示灯。DSA机房内设置有空气净化、消毒等设备,为防止排风设施导致手术室内引入细菌等杂物,DSA机房不设置通风系统。 

我院为所有的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了个人剂量计并定期进行人员体检,参加培训取得了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辐射工作场所进行辐射环境检测,每年1月31日向相关环保部门提交上年度年度评估报告。

3.单位开展辐射安全管理的基本情况

我院为了加强辐射安全工作管理与防护,成立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该小组具体负责中心辐射防护领导工作,该小组具体负责我院射线装置的辐射安全管理工作。

4.项目通过验收后在辐射安全管理上的进一步完善计划

我院将定期对辐射工作场所开展自检,我院将持续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修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好个人剂量检测的工作,同时对每一位辐射工作人员进行好相关的培训和教育。使工作人员养成良好、正确的工作习惯,确保辐射工作安全的开展。

5. 验收工作

我院委托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承担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委托单位对项目进行了核查、检测,并编制了《新增一台DSA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我院成立了验收组(含专家组),于2018年2月10日组织召开了验收会议,会前验收组(含专家组)查看了现场,会议上验收组对该项目验收监测表进行了审核,专家组对项目的意见是: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验收组对项目验收结论为:濉溪县中医医院新增一台DSA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通过

检测报告表、验收结论、三同时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ahctc.cn/display/302252.html

 

濉溪县中医医院

2018.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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